導讀:近日,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對2023年3月生態環境領域有關國家標準、長三角地區地方標準制修訂情況和標準化相關政策進行了收集整理。
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
生態環境部發布2項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,6項監測分析方法及1項監測規范,并對《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監測點位設置技術指南(征求意見稿)》開展意見征求。
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《低能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標準》(GBZ 115—2023);國家林草局對《紅樹林濕地生態系統監測評價規范》《濕地資源資產評估和資源核算技術規范》《濕地生態修復技術規程》《濕地生態系統服務評估技術規程》《林地林木資源價值核算經濟指標調查技術規程》等進行報批公示;水利部對《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技術規范》(征求意見稿)開展意見征求;工信部對《甲硫醇氣體檢測報警器校準規范》《惡臭氣體檢測儀(紫外差分法)校準規范》《烷基汞分析儀校準規范》等3項與生態環境領域相關的計量技術規范進行立項公示。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對《金礦開采、選冶和金精煉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(征求意見稿)》《物流行業能源管理體系實施指南(征求意見稿)》等2項與生態環境領域相關的標準征求意見。
25項生態環境領域相關國家標準發布,詳見下表:
長三角地區標準制修訂情況
01
三省一市對長三角一體化標準《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開展征求意見。
02
上海對《內河漁船柴油掛獎機防止油污染技術要求(征求意見稿)》《設備泄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開展征求意見。
03
江蘇發布《實驗室廢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》(DB32/T 4455-2023)《智慧化工園區建設規范》(DB32/T 4454-2023)《南美白對蝦小棚養殖尾水生態化處理技術規程》(DB32/T 4467-2023)等3項與生態環境相關的標準;對《南四湖流域(江蘇區域)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《含重金屬污泥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。
04
浙江對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二次征求意見稿)》《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等公開征求意見;對《印染布可比單位綜合能耗限額及計算方法》《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等2項擬發布標準進行公示。
杭州、湖州德清和嘉興海寧分別對《低碳生態農場碳排放核算與評價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《低(零)碳村(社區)評價技術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《設施農業(種植業)碳排放核算指南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。
05
安徽發布《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《家具制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等2項生態環境地方標準;對《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《制鞋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《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《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《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等征求意見。
06
團體標準情況:截止2023年3月底,經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查詢和相關省級協會報送,1~3月長三角區域發布相關團體標準情況見下表。

標準化相關政策
01
3月8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 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標準更新升級和應用實施的通知》。通知提出,要加快制定修訂一批重點領域節能標準。在工業領域,加快修訂石化、化工、鋼鐵、有色金屬、建材、機械等行業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,提升電機、風機、泵、壓縮機、電焊機、工業鍋爐等重點用能產品設備強制性能效標準。在能源領域,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、石油天然氣儲運、管道運輸、輸配電關鍵設備相關節能技術標準研制。在城鄉建設領域,制定修訂建筑節能、綠色建筑、綠色建造、農村居住建筑節能等標準,完善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節能相關產品標準。在交通運輸領域,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和運輸裝備節能降碳設計、建設、運營、監控、評價等標準。在公共機構領域,加快制定修訂節約型機關、綠色學校、綠色醫院、綠色場館等評價標準。在農業農村領域,加快研究制定種植業、養殖業生產過程節能降碳技術標準,完善設施農業、農業機械等節能降碳標準。
02
3月21日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印發《2023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》。要點提出,持續完善大氣、土壤、水、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標準,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標準體系。加強海洋、濕地、林地、礦山等生態保護修復標準制修訂,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生態效益評估標準制定。健全礦山廢石利用等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,開展產業廢棄物、生活垃圾等綜合利用標準研制,完善用水定額標準體系。積極穩妥推進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,印發雙碳標準體系建設指南,下達一批雙碳標準專項計劃。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,做好碳排放核算、重點行業減排降碳技術、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、生態碳匯等標準制修訂。進一步健全綠色產品評價標準體系,擴大綠色產品覆蓋面。提升綠色工廠、綠色工業園區、綠色供應鏈、綠色倉庫評價標準水平。建立健全綠色金融、生態旅游等標準。制定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標準體系建設指導意見。
03
3月28日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務院國資委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質量和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。意見指出,中央企業要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深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,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。充分發揮標準化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的重要作用,廣泛參與碳達峰碳中和國內、國際標準制定,積極提升碳達峰碳中和標準水平,嚴格執行重點行業能耗限額、重點用能產品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能源核算、檢測認證、評估、審計等配套標準以及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要求。鼓勵中央企業參與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、認證、標識體系建設,牽頭制定推廣新能源、可再生能源、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領域標準,促進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和創新應用。
04
3月21日,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《2023年浙江省地方標準立項指南》的公告,其中包括“新污染物監測防控、環境污染風險評估、“無廢城市”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、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、生態價值及資源評估、海域綜合治理、塑料污染治理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調查、風險管控等標準”等生態環境立項重點;“碳排放監測、評估與核算,碳足跡、碳標簽評價,碳排放交易與管理,碳中和實施與評估,企業及產品碳效評價等標準”等碳達峰碳中和立項重點。
05
3月27日,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浙江省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方案》。方案要求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化保障,提出“建立健全碳達峰、碳中和標準體系,加強生態環境鞏固提升標準化建設,深化綠色生產生活標準化指引,率先構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標準體系”等四方面具體內容。
06
3月28日,浙江省推進“一帶一路”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《浙江省標準聯通共建“一帶一路”行動計劃(2023-2025 年)》,計劃提出,圍繞海洋生態環境保護、海洋碳匯(藍碳)、海洋垃圾處理、海水酸化治理、海洋防災減災等全球性挑戰問題,依托自然資源部海洋二所、浙江大學海洋學院等平臺,開展標準國際化試點,推動將前沿科技成果轉化為國際標準,共同促進藍色經濟可持續發展。
07
3月6日,省發展改革委 省自然資源廳 省生態環境廳印發《浙江省海洋碳匯能力提升指導意見》。意見提出,到2025年,海洋碳匯水平得到鞏固提升,基礎研究、監測體系、生態保護修復、融合發展、價值轉化、試點等方面建設取得成效,打造海洋碳匯發展的“浙江樣板”。海洋碳匯基礎研究和監測體系基本建立,初步摸清主要生態系統海洋碳匯機理,完成全省海洋碳匯生態系統基礎調查,探明碳儲量和碳匯能力,出臺一批方法學和標準體系。